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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1-12 阅读次数:1096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继教办〔2025〕2号 

各成员单位、学术团体、行业民营医院:

为规范做好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根据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项目申报管理办法》(青继教委〔2025〕4号)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以提高全省医务人员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综合素养为目的,重点以各学科的国内、省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自主创新的新技术新项目、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等为内容开展项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高等院校、医学相关研究机构、省级医口类学(协)会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2026年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短期培训为主,项目举办时间以2—4天为宜。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功能定位及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申报方向和项目课程内容设计,确保项目质量,遵循“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为项目执行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三)申报项目课程设计应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合适的项目名称,科学设计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教师以及培训形式等。培训内容应以本单位实际开展的特色工作为主,突出反映各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申报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近三年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执行已立项的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近三年项目负责人、授课教师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近三年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中存在弄虚作假、不良反馈等情况;项目申报书填写存在虚假、错误信息或未按要求填写等情况。相同项目名称重复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取消两类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

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1  日至11月17日,实行网络申报,各申报单位需登陆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网(网址:http://kjpt.wsglw.net/)填写申报表,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用户名和密码与学分管理系统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要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学科最新的专业技术成果,体现专业特色。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积极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将不再补报。

(三)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各学科专家组审核批准后,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号公布,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聂 薇

联系电话:0971—6253665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予以公开)

  • 附件:扫描件_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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